对主流期货学的挑战——访期货货币理论框架的构筑者李亚光

 作者:未知  出处:未知    分类:期货专题  

我们无意标新立异,我们有意挑起论争, 但愿我们发现的不是真理, 但愿我们的发现能为他人开辟 发现真理的道路。 ———李亚光  

    我们处于这样一个时代,一个经济学范式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时代。在这个对“以往确立的范式的决定性破坏时期”,许多相互竞争的信念、观点和理论派别开始产生,议论、批评、定性判断和选择的学术论战替代了常规研究的逻辑和经验分析,充分显示处于支配地位的主流经济学及其相关学科已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  


    目前我国的期货市场正处在由低谷期向发展期转变的阶段,而市场上所盛行的期货理论仍然囿于早期期货市场规划者们勾勒的理论框架。理论研究的滞后成为制约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瓶颈,理论创新的要求显得十分紧迫。“江山代有人才出”,期货市场的发展呼唤有勇气和善于思考的探索者,对期货理论进行革命性的创新。 

    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一些有关期货市场的新思想和新理念也随之萌生。比如田源博士的“广义期货市场观”,李剑阁先生的“期货市场泛参与思想”,陈淮博士的“风险采购屏障设想”等等。而“期货货币论”则是其中较为系统地对期货学原理重新阐述的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框架。  



    一篇旨在挑起论争的论文  

    不久前,笔者有幸看到一篇尚未公开发表、论述期货的本质和期货市场性质的论文。正是在这篇论文中,记者第一次接触到“期货货币论”这一崭新的框架。“期货货币论”将期货定义为一种风险货币形式(期权、外汇、远期、互换、掉期等都是风险货币的表现形式),将期货价格定义为币值变化的期货表现,将期货交易定义为对以期货为表现手段的货币风险形态的买与卖,进一步将期货市场定义为期货价格形态与期货契约形态的风险转换系统,向传统的主流期货学提出了有力的挑战。  

    这篇论文的作者便是上海中期总经理李亚光——一位期货理论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日前,借李亚光来京开会的机会,记者采访了他。作为期货公司总经理的李亚光,更多地表现出的是一位谦谦学者的风度,经纪商的生涯并没有改变他在东北财大任教期间就开始著书立说的理论癖好。李亚光从20世纪90年代初接触期货,1993年离开东北财大下海,在中期公司成立之初正式与期货市场结缘,至今已八载有余。八年中,尽管按照他的说法,忙于公务而未能潜心研究,但我们依然能从他不时见诸于报端的文章中感觉到,他从未停止过对期货市场各种问题的思考。  


    他告诉记者,“期货货币论”的雏形产生于2000年初。在去年《条例》周年研讨会上,一些专家提出的新思路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也促使他将这一理论系统化并诉诸于文字。论文于去年底完稿,之所以一直没有公开,一方面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有点担心是否能为大家所接受。的确,相对于当前的主流期货学,论文的主要观点也许是离经叛道的异端。但最近周小川同志关于“要增强基础理论研究,以便我们能够有更远的视野,更深刻的理念”的讲话,鼓起他挑战主流期货学的勇气。李亚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勾勒框架的线条很粗糙,仅仅勾勒了框架的某些棱角,距完整性相去甚远,但路总是人踩出来的,踩的人多了,踩的时间长了,便能踩出一条通向真理的道路来。” 



    破坏与重建  


     一个全新的理论的诞生,往往一方面表现为对传统理论的破坏,另一方面则表现为顺应时代发展而进行的重建。那么,让我们一起看一看李亚光和他的“期货货币论”是如何完成这一破坏和重建的,是如何解释期货学原理中诸多根本性问题的: 

     ——期货是什么?  

    期货是什么?自从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由82位谷物交易商自发地组建以来,关于期货的本质历来是一个争议不休的问题。可以说迄今为止,期货学对期货的质的规定性尚未作出明确的界定。  

    李亚光认为,当前国内外歧义颇多的观点,可以归纳为期货商品论、期货证券论、期货合约论、期货虚无论。虽然这些观点各有所见,但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方面的不同,并没有是非之分”。即它们所见的期货涵义是同质的,都是商品交易范式下的期货涵义,他将这些观点统称为“期货商品论”。  

    他说,期货是商品还是货币?是期货交易的对象,还是期货交易的工具?这是规范研究、定性分析时面临的首要问题。为此,必须先搞清楚交易是什么?交易学的前提性假设是什么?交易的社会作用是什么?其次,须对交易系统进行高度的抽象,从中离析出最基本、最一般,从而最具普遍性的要素。这些要素按照某种分类学目的已不能再分了,它们是最小单位。最后才能从分析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入手,探索交易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从而把握期货内涵的规定性。  

    在“期货货币论”中,交易概念被重新界定,交易被区分为狭义和广义的交易;二元结构的交易概念新框架被提出,即价值交易与风险交易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方式;两种不同货币形态的理论构想也由此产生,即价值的货币形态与风险的货币形态,于是“爆”出了期货的货币涵义: “期货是衡量和表现货币价值变化不确定性的风险金融工具。它在衡量和表现货币价值的变化时,执行风险尺度的职能。它在期货交易中充当交易媒介时,执行价格风险流通手段的职能。作为风险尺度,期货是观念地存在的“风险货币”形式。作为风险流通手段,期货是现实的、象征化的“风险货币”。作为风险尺度与风险流通手段的统一,期货是货币资本互换价格风险的一种‘特殊等同物’,它体现资本的价格风险契约关系”。  

——期货交易是什么?  

    在广义交易论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既包括价值交易对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也包括风险交易对风险要素的有效分解。因此,“期货货币论”认为,在新的经济学范式覆盖下,商品交易与期货交易应该是两种不同性质交易的实现形式。 所谓商品交易不过是价值交易的实现形式,其目标是实现商品价值的社会性,其实质是让渡商品的产权或所有权。商品、商品交易有其确定的边界,并不是一切可交易的都是商品,也不是一切交易都是商品交易。而期货交易是风险交易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以转移货币价格风险为目标的一种交易。因此,期货是一种把币值变化的风险表现为期货形态的风险工具。所谓期货交易,就是对以期货为表现手段的风险形态的买与卖,是执行期货价格形态与期货契约形态变换的一种方式。 商品交易与期货交易作为价值交易与风险交易的实现形式,它们的实质性的差异在于:前者把本属私人所有或社会集团所有的个别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后者把本应由全社会承担的货币风险转化为甘愿承担风险的个人或社会集团。从这个意义上说,期货交易是商品交易的反向交易。  

——期货的职能是什么?  

    在“期货货币论”中,所谓期货的职能,首先指标准化合约规定的抽象标准品所蕴含或代表的价值,是衡量现实的币值变化不确定性的基准。没有确定的、凝固不变的价值基准,就没有现实的币值变化的不确定性。反过来说,币值变化的不确定性,是由固定不变的尺度来衡量的。这种把无任何物质元素、不可捉摸的风险表现为风险形态的“经济物品”或“经济变量”,我们称它为风险金融工具。其次是把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量的变化,表现为单位标准品的数量变化,动态地展现出一定时期内币值的变化量。期货价格作为单位货币价值量变化的期货表现,它是一种动态的序列价格,某一时点的期货价格包容了近期、中期、远期不同的交割月份的时序系列价格。用数学的方式表述风险货币价格,它应该是交易所目前公布的期货价格的倒数。例如,1999年1月4日,DCE大豆1-11月合约的收盘价分别是1960元、1995元、2098元、2162元、2230元、2254元,应准确地表述为1/1960吨、1/1995吨、1/2098吨、1/2162吨、1/2230吨、1/2254吨。“吨”就是DCE大豆的价格标准,它清晰地反映出这一时期1元人民币所代表的价值的变化。在当前世界上流行的股指期货中,股指所代表的恒定的价值量,是衡量币值变化的风险尺度,它把币值变化动态地表现为指数点的数量变化,指数点就是股指期货的价格标准。所以说,期货作为衡量和表现单位货币价值量变化的风险金融工具,它在衡量和表现币值变化时,执行这种变化可能出现的结果不易确定的风险尺度职能。  

——期货市场是什么? 

    一切市场都是一些转换系统:或是价值形态的转换,或是风险形态的转换,或是两者兼而有之。传统的市场理论很少关注风险形态的转换,因而认为市场运行“表现为由货币到商品,或由商品到货币之间复杂的转换过程”。这样,流通领域中似乎只有两个公式:一个是商品——货币——商品(W-G-W)的商品流通公式,另一个是货币——商品——货币(G-W-G)的资本流通公式。而期货货币论则认为期货市场的运行,表现为期货价格形态与期货契约形态的转换,用公式表示出来就是:FP-FC-FP’,其中FP代表期货价格,FC代表期货合约。FP-FC是期货市场价格风险流通的立约阶段,而FC-FP’则是期货市场价格风险的履约阶段。在这里,所谓的期货契约(或期货合约、合同)是指参与交易的多空双方所缔结的关于价格上涨或下跌方向的权利与相应义务的契约。期货市场的风险转移机制则可表述为“在任何交易状态中,为全体空方承担一种方向风险的是全体多方;与此同时为全体多方承担相反方向,但出现概率相同风险的是全体空方。”FP-FC-FP’作为期货市场价格风险流通的总公式,既显示出这一风险金融市场特异的个性特征,也体现了一切市场最一般的共同属性,即期货市场与任何市场一样,它是一个“有货”(风险形态)流通的市场,它流通的“货”是一种“现货”(现实的风险形态),并且它是一个由空间维、时间维和关系维组成的多维结构市场。  


——期货、期权、互换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的内在思想逻辑是什么?  

    李亚光认为,市场作为经济系统运行的一种动态的自组织系统,按其性质可分为价值交易市场与风险交易市场。所谓市场体系,就是价值交易市场与风险交易市场在相互联素、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有机体。期货——期权——互换,标志着风险金融工具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历史过程,但在性质上它们都属于货币价格风险流通市场。相对于货币资金融通的金融市场来说,我们把期货、期权、互换市场统称为风险金融市场。金融与风险金融的关系,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问题。 以风险金融市场论替代目前流行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论,是市场理论的一大变革。李亚光表示:“这一变革既与经济学高层次的理论变革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学思想逻辑的演变息息相关,也立足于货币内在矛盾的发展和现代货币形式演变的现实”。金融衍生品市场论是以单纯的价值的眼光来看待经济运动和货币运动,把交易系统视为单一的以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商品价值的转移系统,因而认为“就期货市场产生与发展的内在逻辑而言,它是商品内在矛盾不断外化并不断得到解决的产物”。风险金融市场论则把经济运动、货币运动都看作是价值与风险的复合运动,认为在交易系统内存在着两个相互参照、相互耦合、相互作用的子系统——以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商品价值转换系统和以风险金融工具为交易媒介的货币风险转换系统。风险金融市场是在货币虚拟化的历史过程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是货币内在矛盾激化与外化的必然结果。尤其是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彻底虚拟化、社会化的货币产生了一个新的矛盾,即虚拟货币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其本身却没有价值,于是出现马克思所预言的货币现象: “在价值符号的流通中,实际货币流通的一切规律都反着表现出来了,颠倒过来了。金因为有价值才流通,而纸币却因为流通才有价值。已知商品的交换价值,流通的金量决定于金自己的价值,而纸币的价值决定于流通的纸币的数量。流通的金量随着商品价格涨跌而增减,而商品价格却似乎是随着流通中纸币数量及变动而涨跌”。 这种颠倒了的实际货币流通规律,需要用一种颠倒了的货币形态的流通把它重新颠倒过来。原来恒定不变的用以衡量、表现商品价值的“价值尺度”,现在需要由“风险尺度”来衡量和表现“价值尺度”变化莫测的风险。原来作为“价格标准”的货币单位,现在需要用另外的计量单位来计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原来的媒介商品买卖的货币,现在需要有别的媒介来媒介币值变化形态的买与卖。原来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只安排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市场,现在需要安排一种以风险货币为媒介的制度,来买卖货币价格。所以说,风险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内生的、旨在解决和处理货币流通过程中货币价格决定货币价值这种“反着表现出来”的货币现象,用以分散、转移与币值变化捆绑在一起的金融经济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风险金融市场是金融商品市场的反向市场。 理论与实践 任何一种理论,如果脱离了实践,便无异于空中楼阁。“期货货币论”正是基于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就具有了指导实践的意义。 李亚光认为,在国内,我们对期货市场的认识实际上还停留在期货市场试点初期引进的期货市场经典理论,对这种经典理论的介绍研究在我国期市创建初期是必要的,但现在看来有必要对期货理论进行深化和重新认识,否则,原有理论上有一些误区会导致实践当中的障碍。因此,构造和建立现代期货原理学,是我们每个期货理论工作者肩负的历史使命。我国的期货市场试点,之所以陷入低效率的锁定状态,理论建设的滞后是重要原因之一。 为什么研究期货市场的基础理论?“其根本目的是要确立一个规范发展期货经济“体”或“系统(Systen)的理念问题”,李亚光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期货理念对期货制度体和行为体的制约是毋庸置疑的,可以说什么样的期货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期货制度和行为。从期货商品论到期货货币论,是期货理念的变革。这种变革主要表现在期货制度体的位移和期货经济体角色变换这两个问题上”。  

——期货制度体在市场制度体内处于什么位置?  

    李亚光说:“现代期货制度在货币制度中具有不可替代、举足轻重的地位。《期货法》便是对期货这一种风险货币形式法律地位的确认”。他遵循历史的线索分析了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提出了“期货本位”和“风险货币制度”建设的新理念。  

     李亚光告诉记者,为什么历史上的金本位制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就是因为在这种制度下,币值是个恒量或慢变量。金生产部门的比较生产力水平被视为社会标准或平均比较生产力水平,其他部门的一切商品通过与黄金交换,彼此的生产力水平也就得到了间接的比较。而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条件下,币值是个变量,币值的不确定性构成了市场经济或经济系统动荡的重要震源。所谓货币风险,是指币值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货币购买力任何变化的风险。人的风险经济行为,说到底都是围绕着币值不确定性的轴心而转动。期货作为衡量和表现币值不确定性的风险金融工具,从理论上说,一个完全的期货集合代表着社会平均比较生产力水平,货币资本以此为媒介进行互换价格风险的交易,对于整个经济体来说,即动态地锁定了货币价格的波动。如果说,货币的出现减少了物物交易的不确定性,那么期货的出现则减少了币值变化的不确定性。从货币经济的角度说,货币均衡量是指两种货币形态——价值的货币形态与风险的货币形态的均衡,因此期货本位构成了现代货币制度的重要内容。  


     期货商品论与期货货币论对期货制度体定位的差异在于:前者将其定位于商品制度、商品交易的范畴,后者则把它纳入风险货币制度、风险交易的范畴。期货制度的这一位移,确立了风险金融产业的位置居于风险经济的核心,它将引发体内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李亚光说:“期货商品论将期货与现货的关系捆得太紧,对许多实践问题无法自圆其说。例如,以产销量等统计量为题材设计的期货品种,以冷日度和热日度为题材设计的期货品种,以及各种宏观期货品种(股票指数期货、消费物价指数期货等),现货商品在哪里?如果硬要将期货与现货一一配对,实践中期货市场的路子会越走越窄”。李亚光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当前我国政府设置的期货市场进入壁垒,或者说我国政府对期货市场进入者实施的管制,本源于历史的错位。他说:“为什么以金融工具为经营对象的金融机构不能参与SHFE铜和DCE大豆的套期保值?答案之一就是金融机构既不生产、也不买卖铜和大豆。如果把SHFE铜和DCE大豆看作是一种风险金融工具,把套期保值理解为企业资本规避币值变化风险的交易,则SHFE铜和DCE大豆的套期保值阵容将主要是由金融机构组成。因此,摒弃传统期货学狭隘的概念框架,揭示这一框架中的理论误区,是建立现代期货学原理的目标之一”。  

——期货经济体在市场经济体内充当什么角色?  

    李亚光认为,期货经济体充当的是一种“中间体”或“纽带”的角色,它在经济关系中发挥市场中介或经济中介的作用。中介角色的理论假设,有助于人们在认识、把握、评估风险金融市场价值的过程中,有更远的视野和更深刻的理念。  


    就横向的经济关系来说,以期货、期权、互换为工具的风险金融市场,是联结所有的平行市场的纽带,它把市场组成一个统一开放、具有价值转移与风险转移交互作用的适应性系统。这是因为货币价格是把一切市场联结在一起的最基本的信息要素,货币价格的波动是一切市场不确定性的共同特征,而期货、期权、互换市场的中介作用,正是表现在降低市场不确定性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率的损失。风险金融市场向市场主体全方位地提供了买卖货币价格的机制和机会,使价格在体内得到充分的调整,就有希望实现一般意义上的动态的市场均衡。在交易实践中,变量均等的形式是一个从非均衡到均衡的时间调整过程,只要某种形式的风险金融体,能使交易各方在体内不断地通过失败交易和数量调整逐渐形成均衡价格,亦即非均衡价格的波动幅度越来越小,趋向某一点收敛,那么这种格局一旦形成,无论是制度体或行为体的运行都趋向于最佳状态。  

     就纵向的经济关系来说,以期货、期权、互换形式出现的风险金融市场,是介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中间化。在实体经济向虚拟与实体经济相分离的发端,这就决定了以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经济物品”、“经济变量”为币材的风险金融市场,是沟通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桥梁。亦即实体经济通过风险金融市场作用于虚拟经济,而虚拟经济又通过风险金融市场作用于实体经济。这种交互作用可扼要地表述为“实体经济——风险金融市场——虚拟经济”。风险金融市场不是飞向实体经济彼岸的黄鹤,而是引流虚拟经济回归的风帆。它的中介作用,主要表现在减缓繁荣与萧条更迭的经济周期性波动,在特定的条件和特定的时期内,犹如“定海神针”稳定经济系统的运行。  


    多种形式的风险金融市场,在横向、纵向经济关系中的相互交融和渗透,使市场经济体内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得以缓解。诸如资本的逐利性与安全性的矛盾,分工日益深化与专用性资产风险日益凸现的矛盾,投资专业化与分散化投资的矛盾,各种资产持有形式之间的矛盾,外部性与内部性的矛盾,金融深化与金融抑制政策取向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缓解,是由于风险金融市场的存在使市场制度体结构成为严格的“同构系统”,产生1+1>2的“系统效应”或“协同现象”,这或许是风险金融市场生存发展的主要价值。在谈到我国期货市场的中介作用时,李亚光向记者说了这样一句话:“目前我国的这个市场有点像天气预报,参与的人不多,但使用的人很多,这就是期货市场的价值”。  

     当记者问到我国期货市场基础理论建设滞后的原因时,李亚光说,当前亟需解决一个激励问题。期货理论是个公共物品,不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它像夜里的路灯,社会上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消费者,任何一个人对路灯的消费,都不排除其他任何人同等数量的消费。因此一般的资本经营企业或个体的知识资本家,研究基础理论注定是一桩赔本买卖。倘若没有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资助,被业内人士誉为“集迄今为止理论研究之大成”的《期货市场研究丛书》,恐怕难以问世。再则,研究期货市场的基础理论涉及到多种学科,不经过八年抗战的磨炼,很难出成果,踩在巨人肩上的挑战更是苦不堪言。李亚光对记者说:“你目前见到的这个残缺不全框架的棱角,不知道熬了多少个夜才勾勒出来,个中苦楚惟有照亮我书桌的台灯才能说清楚。作为一个经纪商,此种赔本买卖断不可为;作为一个学者却责无旁贷。学者如牛,吃草产奶是他的本性,但牛总得有草可吃才能产奶,这个道理很简单,却蕴藏着很深的学问”。针对我国分配制度“体脑倒挂”的缺陷,他建议:是否由期货协会牵头,联系三家期货交易所和一些实力雄厚的期货经纪公司,设计一个激励机制及其相应的配套办法。李亚光表示,上海中期乐意为中国期货市场基础理论的建设尽其应尽的义务。  


    是真理,还是异端?  


     “期货货币论”是不是真理,我们不得而知,会不会被世人视为异端,我们还是不得而知,毕竟它还只是一个刚刚诞生不久的理论,它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和完善。正如作者本人的初衷,推出这一理论是为了引起争论,是为了给别人发现真理开辟道路。这里记者了解了几位接触过“期货货币论”的专家学者的意见。 我国著名期货专家、国内贸易部商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吴硕评价说,“期货货币论”的提出很有新意,是一种全新的观点,他对其中的基本观点表示认同。但要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仍需要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应站在货币发展历史的高度来进行分析论证。 著名期货专家、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童宛生则是这样评价的:在我国期货市场理论实践处于低潮,理论研究显得滞后而苍白的今天,李亚光先生在长期期货实践和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创作了《期货货币论》一文,对期货界来说是一件可喜的事情。她表示深为作者的开拓精神所感动,她认为这一新作的意义在于: 1.作者采用西方经济学中的期货理论与马克思经济理论相结合的方法,试图以种新视角和思路认识期货市场的涵义及特征,以重新构造期货市场基础理论和理论框架。 2.提出了期货交易是风险交易、期货市场是风险转换系统的新观点,突破了传统期货理论中的一些概念及基础框架,强调了期货的货币涵义,提出了“风险货币”、“风险金融工具”的概念,扩大了研究视野。 3.作者试图用“期货货币论”来解释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期货市场出现的虚拟期货新品种,如大气污染期货、灾难期货等,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说明他们与现货的关系是两种不同性质货币体系的关系及货币与币材、期货与基础货币的关系。 对于李亚光先生“期货货币论”中的一些观点和提法,仍有许多值得研究和商榷之处,作为“论”能否成立,更待实践的检验和理论界的认同。然而作为一种理论探索和勇于创新的精神确是值得赞赏的。也正如李亚光先生所言:“他代表了一份对事业的执着和真诚。”   


本站文章、数据来自有关专业人士、政府机构、媒体、网站,仅供您参考。使用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本网站由期货吧制作维护, 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我们